2016食品安全热点⑦:消费者应正确理解果汁标注“100%”
- 发布时间:2024-06-12 22:12:57
- 作者: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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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小松在2016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发言。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肖/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记者 施晓娟)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协办的“2016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1月6日在京举行。对于“100%果汁配料中发现纯净水”有关“复原果汁”的话题一度引起人们的热议,对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小松表示,浓缩复原果汁标注100%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惯例,消费者应正确理解果汁标注“100%”。
2016年7月,有新闻媒体报道,消费的人在购买标称“100%纯果汁”时发现其配料表中含有纯净水,对此现象表示强烈的不满,认为这是商家故意炒作的一种概念。而有关 “复原果汁”的话题也一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6年7月1日至12月13日共监测到“100%果汁配料中发现纯净水”相关新闻报道367条,博客14篇,论坛28条,微博355条,微信269条。从该事件的网络舆论情况占比图能够准确的看出,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对其讨论较多。从舆情线日《“纯果汁”配料里竟然有水 律师:包装涉嫌误导》文章一经报道,立刻引起舆论关注,舆情发酵并很快达到峰值。从话题地域分布图中能够准确的看出,黑龙江、广东、山东等地相关舆情热度较高。
中国经济网舆情研究所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6年7月1日至12月13日共监测到“100%果汁配料中发现纯净水”相关新闻报道367条,博客14篇,论坛28条,微博355条,微信269条。
按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中规定,果蔬汁(浆)是指以水果或蔬菜为原料,采用物理方法(机械方法、水浸提等)制成的可发酵但未发酵的汁液、浆液制品;或在浓缩果蔬汁(浆)中加入其工艺流程中除去的等量水分复原制成的汁液、浆液制品。
而国家标准GB/T21731-2008《橙汁及橙汁饮料》中则规定:橙汁饮料应标明橙汁含量。
胡小松表示,以上两个国家标准中,均未有“必须标注复原果汁”,或“复原果汁不能标注100%含量”的规定。
胡小松介绍称,果蔬汁中只回添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种水果或蔬菜获得的香气物质和挥发性风味成分,或通过物理方法从同一种水果或蔬菜中获得的纤维、果粒、蔬菜粒,不添加其他物质的产品可声称100%。目前,采用浓缩果汁进行加水还原制作纯果汁是国际通用的加工工艺,并且相较于非复原果汁,复原果汁具有便于保存和运输,减少相关成本,延长产品保质期等多方面平衡优势。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要求,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胡小松表示,100%果汁产品在包装上向消费者明示产品配料中含有纯净水,表明该产品属于复原类的果汁。在产品的名字前面标注100%,目的是如实告知消费者内容物的果汁浓度。
胡小松建议,行业加强监管,企业更加自律,保证“100%果汁”复原成原果汁浓度。及时进行科普宣传,让我们消费者正确了解果汁的标签标识,使其指导日常膳食的合理选择和搭配。果汁中原果汁含量国家标准亟待制定,避免某些公司制作与其标称果汁含量不相符的果汁饮品。加强果汁掺假工作的科学研究,构建果汁鉴别体系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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