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以长城、王朝、威龙等为首的12家葡萄酒企业齐聚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张裕的行为是霸权行为,是将全行业的公有资源据为己有”,同时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诉讼。众家葡萄酒企业联合重申:解百纳商标目前在法律上还处于不确定状态。
6月25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致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称:2002年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将酿制葡萄酒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名称“解百纳”注册为商标,我会得知十分惊讶。对商评委2008年5月26日作出的裁定,我会深感不解和遗憾。
一个商标的注册争了6年,围绕着解百纳是“什么”,是品种、品系?是品种名、原料名、通用名;是总称、俗称、通称?业内有经验的人指出,解百纳是一个译音。根据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的文件称:在山东,部分人把由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三个品种酿成的葡萄酒统称为“解百纳”型葡萄酒。
张裕公司的文件中也表述:1931年,张裕用蛇龙珠葡萄为主加之赤霞珠、品丽珠酿成一种独特口味的葡萄酒。
因此,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明确地指出:“解百纳”是原产于法国的葡萄品种名称;是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俗称“三珠”的通称;这三种葡萄酿制的葡萄酒为“解百纳”型葡萄酒;在该品种引进后,被广泛接受的是“解百纳”这一译名,慢慢的变成了葡萄酒行业约定俗成的葡萄品种的通用名称。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强调:“解百纳”作为通用名称,指代明确。使用解百纳葡萄品种酿制的葡萄酒被称为解白纳干红葡萄酒,是国内外葡萄酒业一致认同的。多年来被普遍的使用,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资源。“解百纳”不宜也不能作为一个企业的品牌或商标单独使用,否则,势必严重妨碍我国葡萄酒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与国际酿酒企业的正常交往。
张裕公司称:1931,张裕为一种葡萄酒取名“解百纳”,并于1936年将其注册为商标,到现在,作为商标使用已经有了70多年的历史。
从张裕企业来提供的材料的两个版本:“五角星(解百纳)”和“五角星+Cabernet”中能够正常的看到,张裕公司一开始并没明确把“解百纳”三个汉字作为商标注册。张裕公司早期的文件中有:“1931年,张裕用烟台地区种植的葡萄蛇龙珠为主酿造成一种葡萄酒取名解百纳,寓意海纳百川”文字。该文字可译为:以烟台地区种植的葡萄蛇龙珠为主(原料);酿造成一种(口味型)葡萄酒;取名解百纳,寓意“海纳百川”。准确地讲,张裕公司注册的是:“张裕(公司生产的)、五角星牌(由蛇龙珠葡萄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酿造的)解百纳(型葡萄酒)。
在张裕公司自己的中文标签中将解百纳解释为: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珠(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有记者追问为什么张裕公司在决不承认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名,而又在自己的标签中将解百纳解释为: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珠(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时,张裕公司CEO周洪江的回答是:“这是我们的错误,我们大家可以改正。”现今的中国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年5月8日,2002年5月17日两次向国家工商局的注册申请。